世變中的考古學:從見物到見人
臧振華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考古起源於歐洲,它的原意是指研究古代之學,到了十九世紀,才產生了現代考古學,它一方面是屬於人文學科的領域,一方面又與自然科學有密切的關係。這門學問的主要目的是要依據古代人類所遺留下來的遺物和遺跡,來研究古代人類的社會、文化和歷史;具體的說包含了三個主要項目:

  1. 探討古代文化的年代,
  2. 重建古代人類的生活方式,
  3. 解釋古代文化的變遷過程。

    由於考古學的主要研究對象是古代人類生活所遺留下來的遺物和遺跡。所以,傳統考古學的研究是從物開始,透過對於物的分類,以及層位學與類型學的方法,來描述遺物與遺跡的類型,以及其在時間與空間分佈上的變化。


    但是從二十世紀中葉開始,一些美國與英國的考古學者對於這種以文化史為取向的研究,已經無法滿足。他們亟欲藉助於自然科學的實證方法和一些社會科學的理論,把考古學當成人類學一樣,來理解物背後的人群,復原他們的社會、經濟和生態適應,並對文化變遷的過程提供客觀的解釋,找出文化發展的規律。由於這類的研究,明顯有別於傳統的考古學,因此被冠上一個「新考古學」或「過程學派考古學」的稱號。


    到了二十世紀七十到八十年代,考古學又出現了新的發展。一些英美考古學者,受到結構主義、後結構主義、批判理論及後現代社會理論的影響,對過程學派的實證論點進行了反思及批判。這批學者被歸類為「後過程學派」或「解釋學派」。他們質疑過程學派由於過度科學化的研究傾向,而產生了「除人文化」的現象,同時認為考古學的研究本質上即是主觀的,不可能藉由假說的驗證,來找尋出文化的規律。因此,後過程學派強調考古學的研究應該更「人文化」,並能察覺非物質層面的事物在人類生活中的重要性。所以,他們的對於物的研究更著重於符號與象徵,要從其中找出所包含的意義。

    現代考古學雖然經過了一個多世紀的發展,事實上關於這門學問本質的理解仍然存在不同的爭論。至於中國考古學的發展,則是另外一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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