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元讀物
單元五:傳統醫療、科學與現代性(雷祥麟)
〈關於漢醫學研究方法的考察〉(摘譯) 原作者:杜聰明
譯者:雷祥麟 校訂者:小宮有紀子、王珮瑩
以上介紹治療學的概況與研究方法。依此觀之,治療學的研究不僅是藥物學研究的一個方法,也是治療醫學中最重要的學問,而且十分明顯地有將它獨立研究的必要。因而,我們可以確知,漢醫學、特別是漢藥研究,在採用上述諸種方法的同時,也一定要在實際的層面加入治療學的研究才行。
此外,如前所述,在日本的率先之下,在東洋的各大學中,至今都沒有治療學講座或是相關的專門研究機關。其中,台灣位於亞熱帶與熱帶之間,氣候與風土都與歐洲各國大異其趣,所以疾病的種類也多所不同。因此,即便預防醫學可以使用由外國傳來的方法,在治療醫學方面,應當要考慮本島的風土與習慣,或者是研究特別的治療方法,藉此以對實際疾病的治療做出貢獻,並且發揮熱帶醫學的特色。另一方面,因為本島多數的民眾一直以來使用的都是未經科學檢證的漢方醫療,無庸置疑地,我們必須藉由對其進行治療學的研究,將漢方醫療加以適當地整理。因此,我在醫專的附屬醫院裡新設置了治療學科,並就一般疾病中的熱帶病進行治療學的研究。在此同時,我也主張應該要對漢醫學、特別是漢藥進行實驗治療學的研究。與此相關的一個方法,就是借用台北市內某個公立醫院或是公共設施,對漢醫學實作中所使用的漢藥進行實驗治療學的研究,此方法即為設立漢醫醫院。去年五、六月之間,我向府州及市的衛生當局,陳述了我的實驗治療學的研究主旨、內容、與經營方法,並得到他們的理解。因此,我勘查了場地,並開始交涉借用某個傳染病院內目前沒有使用的部分病房之相關事宜。然而,正當我們在籌備經費之時,不幸卻遭逢傷寒病(腸窒扶斯)的大流行,使得病房突然人滿為患,迫使計畫中止。因此,以後若可取得場地與經費,我一定要將這個計畫付諸實現。
[26] 下面說明我所計畫的事業的名稱、職員、設備、運用方法、研究事項、乃至研究目的。
一、名稱。我的計畫是要推動漢醫學,特別是其中的漢藥實驗治療學研究。若其屬於一般醫院內的一科,我將稱之為漢藥實驗治療科。然而,如果它是與醫院分離而單獨運作的話,基於醫藥經營的法律規定,則名之為漢醫醫院。 二、職員。專職的職員包括,內科學專家小島鼎二教授、藥物學專家我本人,二至三位當下有名的漢方醫家,以及兩位擔任助手的醫專畢業生、護士與職員等。此外,在研究特殊問題而有需要時,可以聘僱兼職的專家,像是接骨者、蛇藥專家等。同時,要與西醫各科的臨床專家建立合作網絡,從而確實地診斷特殊的疾病或共同研究。像是要研究骨折的療法時,要與外科的專家協力合作。此外,還要與植物學者、化學家、以及藥理研究室建立合作關係,以便於進行綜合性的研究。
三、設備與運用方法。準備十到二十個收容入院病患的病床,同時盡可能地準備臨床診斷以及實驗治療學所需的器械,特別是整備微量化學檢查的相關器械。入院的患者要選擇志願接受漢方醫法治療的人,選取的方法可以是基於市內與地方上的西醫與漢方醫者的介紹,或是拜託醫師來募集我們實驗治療科的研究上所需的特定的患者。為使我們科裡醫生具有充分的時間對患者進行檢查、研究、並精細地觀察其治療經過,所以一概不接受外來患者。關於這一點,在台灣,只要是以醫院為名的醫院,恐怕是沒有任何一家是不收外來患者的,但在國外確有很多這樣的例子,像是紐約洛克斐勒研究所的附設醫院、倫敦熱帶病學校的附屬病室,或是漢堡大學熱帶病學校的附屬醫院,皆為如此。另外,本科入院患者在服藥上是以漢藥為主,但需與西醫藥局保持合作。如果本科為一獨立的單位,則需設置專任的西藥藥劑師。
醫院的運作方式,首先由內科專家及其助手對於入院的患者進行一般的檢查,並對檢查物做化學實驗,藉此給予精確的診斷,必要時再委託其他各科的專家診察。在給予西醫式的診斷後,請漢方醫者給予漢醫式的診斷,之後使患者服用漢方醫所開立的漢藥。此時,除內科學者要精密地觀察患者的實際治療與經過情形,同時,藥理學者也精密地觀察藥物療法對於患者的作用,由學理的角度精細地記錄藥物療法是否有效果。所使用的藥物一般是以漢藥為原則,不過在某些場合則使用由漢藥提出的抽取物、乃至有效成分。此外,如前所述,因為與西洋藥局具有合作關係,所以在服用漢藥後不見療效時,或認為有所需要,或在此之外的某些情形,也有可能會有從頭開始就服用西藥。
[27] 四、研究事項乃至目的與特徵 第一、漢藥的實驗治療學研究 關於漢藥,就如同我先前依照我的藥效學的分類法所詳細討述的,如果由科學的角度來看的話,它們完全是處於玉石混雜的狀態。且漢藥藥品的種類實在非常地繁雜,在對它們進行持續的研究與整理,進行實驗治療學的研究的同時,應與已經設立的研究機關取得聯絡,一併採用既有的諸種研究方法或研究成果,以此一一判定此漢藥有無療效。為了避免對每一個應該研究的漢藥逐一舉例說明,我只描述實驗治療學研究的大體的方針。首先,要對單位劑主義與複和劑主義相對於生藥及其有效成分兩者間進行比較研究;或者,由在研究室內以合理的試驗方法已經發現有效成分後,在人身上進行實驗治療學的研究;或與之相反的,先藉由實際治療學的實驗而認定有效的生藥,之後再移至研究室內以抽出的有效成分進行實驗,並同時儘速公開發表無效的漢藥,而將它們由實際的治療界中驅逐出去。在此,我想舉兩、三個與之相關的具體例子。
漢醫學自古以來就是一種以處方為中心的技術,處方就是藥方,或者就是單純地稱之為方,再加上治療與養生等等,這些就稱為法。名醫首先實地地尋求主證,再針對主證而適切地運用方與法。換言之,重點就在於探求適合該疾病的處方。因此,漢醫書內到處都登載著各種處方,由此觀之漢醫學的大部分就是今日視為治療學範圍內的工作。關於這一點, 板倉博士曾指出:「事實上,我以為我國古代醫學幾乎完全是治療學。特別是傷寒論,它應該是世界上治療學的代表性名著。不過,因為傷寒論是兩千多年前的書籍,難免有些欠缺現代科學的基礎」。此外,關於生藥的有效成分以及處方的單位劑與複合劑的治療價值,朝比奈博士曾在一個演講中這樣說:「一般以為,每一個可以稱得上藥品的東西都有一個有效成分,或者頂多兩三個有效成分。以化學的方法來抽出這些有效成分並使用的話,便不需要使用向來那種具有渾沌外貌的草根樹皮了,由此大家都以為藥品的理想就是這些有效成分。因此,就有了一種想法,那就是一旦確知種種化學成分的生理作用之後,使用各種單味的化學藥品比使用傳統的草根樹皮要來得優越非常多、高級非常多。一方面,因為可以在工廠內製造各種單味的化學的藥品,所以可以使它們在社會上廣泛地使用。在過去的一段時期,我們也被被教導說,製藥學最終的目的, 就在抽出那樣的有效成分,或者合成與之相同的化學製品。我們也被教導應該不出幾年之內,生藥就會絕跡了,可是這種情形卻沒那麼容易發生。現在不但生藥仍然殘存著,陸陸續續地仍有新的生藥出現。因此,我想要仔細地檢討一下,這種單味的化學藥品果真是最理想的東西嗎?首先,我們取得純粹的化學藥品,並對它們進行生理實驗。可是,無論這些生理實驗所使用的動物、或是他們的器官,都是先在健康體進行實驗而取得的結果,或者是由健康體中取出的器官上得到的結果。這些結果,在有病的器官上進行的話,是否也會有同等的效力呢?雖然我只是一個門外漢,也覺得有些懷疑。
中略。再者,如果使用近代的方法的話,終究是不可能取得純粹的狀態。因為這個原因,只是以取得的一個成分,或是取得的兩三個成分,而非對其藥品做出綜合性評價的這種作法是十分不成熟的。我覺得,要說到某個藥品甲的好壞,首先應至少一定要能夠將它的成份中的一半以上抽取出來,然後又完成所有的生理實驗之後才能夠判斷,僅藉著一兩個成份而做決定,是十分令人遺憾的。
還有一點非常需要注意。那就是由某個物質中進行抽取的動作時,被抽取出的物質會漸漸地變得非常純淨,成為化學上非常純粹、無色而純淨的結晶。如果和粗製品相比、或是和更之前還在原生植物內的情形相比,抽取物的物理性質常常已經變得非常不同──即便不是常常,不如說後者才是正常狀態。那之中最為顯著的,就是溶解度的差異會變地非常大。原先非常容易溶解的物質,當被用為藥品時非常方便,但是精製之後幾乎變成無法溶於水中。這個改變有兩種可能的理解方式。第一種理解方式是,由於我們目前使用的操作,物質發生了變化;也就是我們所使用的不是第一階段的物質,而是第二階段的物質。第二種理解方式是,原來就有種種不純粹的物質存在,或者是它們以各種型態被保留下來,才變成可以溶解的狀態。今日我們常常利用這種現象,例如咖啡因溶於水時,需要加入八十倍的水才能溶解,如果加入安息香酸(Benzoic Soda)蘇打或水楊酸 (Salicylic Acid) 蘇打,會能產生一種極弱的複鹽,因而變得非常容易融入水中。就事實而言,在原來渾沌的藥物成分中,其實混有澱粉、砂糖、或其他各種物質。或者因為混入各種有機酸的塩類,因此變地非常容易溶解。根據以上事實,原本渾沌不清的藥物成分中,混雜澱粉、砂糖,或是各種有機酸鹽等各式物質。就因為混雜著其他物質,才使其易於溶解。關於這一點, 還十分需要另外的研究。但基於這一個現象的存在,即使是單位主義的忠實支持者,只要他一步一步都依著事實,恐怕也會以為單味藥品的方法是不理想的。在此,雖試想回頭探討複合藥「コムポヂット」,但此時其亦非原本的煎劑了。所以直到最近開始出現一種新的研究取徑,就是除去原來的藥品中有不具效力的物質,並將其中含有的有效成分都抽取出來。中略。如果將藥品一個一個地試驗研究的話,個別地也許會出現全然不同的效果;然而,即便是以最好的比例而混合起來的情形,針對特定的目標時他們的合力也不一定有良好的效果,但毋寧是一種具有較少缺陷的穩健方法。所以我以為,如果將來著眼這種混合的方法,或許會是最為進步的方式。當然,至於漢法究竟是不是由這種藥物組合的理論而出發,我至今還沒有深入研究過。無論是或不是,反正他們是絕對不會採用單位藥的。他們無寧是以為太過麻煩因而將非常大量種類的藥物混合在一起。不過既然已有混合而得到良好結果的事例,我們也可以不受阻礙地學習、採用這個方法。
而且,在朝比奈博士演說的結論中,他也主張「單味藥品主義是不完美的,而且有許多缺點;關於混合藥品主義,我則以為將來的藥品無論如何一定非是合理的混和物不可。最後我想強調的是,雖然單獨一個一個的話是不行的,但如果它們的合力便可以達到目的的話,我們便可以製造出理想的藥品」
【28】四、研究事項乃至目的以及它的特徵 第一、漢藥的實驗治療學的研究 我們所遭遇的實際問題,就是種種如同肺炎、赤痢、瘧疾、膿胸、橫痃、癤、癰、狂犬病、咽頭痛等疾病,經常都已經存在著特效漢方。如果基於藥理學而對處方簽上的藥品進行研判的話,並不可能產生藥效,且負責實驗的絕不是外行人,而是可以信任的西醫。做這些實驗的西醫本身也不知道藥物有效的理由,至於治癒的事實,是由於生物體本身的自然治癒力呢?還是基於漢藥的複合作用呢?或者只是偶然發生的事件呢?要解決這些問題,無法全由至今的單純的化學實驗及動物實驗來達成目標。必須透過內科上有權威、有經驗的臨床家與藥理學者在實驗治療學上的共同研究,才能解決這些問題。
其次,在藥理學上,以兩種以上的藥品合併使用,會同時出現拮抗作用與(諧和及強勢的)協同作用,而且從而出現化學變化上有配合禁忌的現象;而漢方醫在傳統的方劑上本身就有有相生、相剋、相畏、相反與七情,就是單行、相須、相史、相畏、相惡、相反、與相殺的說法。最為淺易的例子,就是民間所流傳服用人蔘時,蘿蔔與青菜會消解它的效果,或是當有癰瘡時,吃魚類會使情形惡化等食物搭配禁忌的習慣。這種說法究竟是是合理的事實,還是沒有事實根據的臆測呢?這是一個應當可以透過實驗治療學的研究而得到解決的有趣問題。
在骨折的治療上,在台灣民間有專門接骨師。在一般民眾的想法中,西洋的外科醫師遇到問題時,常常毫不猶豫地進行截肢的手術, 但在中國與台灣的接骨專家, 即便對於複雜的骨折,也有可以治療而不會化膿的藥物。關於漢醫與西醫的優劣,我並不敢斷言,但是只有在接骨這一件事上,我敢說接骨要比西洋的外科偉大多了。根據我到目前為止對於接骨的研究,雖接骨師的確有一些關於骨骼解剖的知識,對於骨折整型術也有一定程度的理解與熟練,但卻難以斷言其比西洋外科先進。此外,關於治療骨折的藥物,接骨師也沒有像世人所想像的那種秘密特效藥。受到他們治療的患者,也常常發生骨骼腐敗的情形。但是,用一定的藥物治療之後,也許的確會增進骨細胞與上皮細胞的再生機能。這是一個應當由外科學者與實驗治療學的專家共同合作研究的問題。
另外,關於漢藥中的解熱藥、健腸胃藥、利尿藥、強心藥、驅蟲藥這幾類的效果,在實驗治療學上,可以以最簡單的方法,而將治療效果最確切地呈現出來。舉例而言,對於發燒的患者,我們先在一段時間之前量測他的體溫,並請他服用有奇效的解熱藥,效果馬上就會在體溫計上表現出來;在利尿藥上,可以檢查一天之中排出水量的變化;強心藥的效果則會馬上在脈拍計上表現出來。關於驅蟲藥的效果,透過糞便檢查可以很容易地呈現,從而知道它的成效。這些藥物中如果果真有有效的,便應當把它們和向來使用的西藥進行比較研究。 此外,關於單味藥(尤其是生藥)和有效成分的比較研究,我將根據我的藥效學的分類法,來說明關於它們的實際研究問題。 如前所述地,第一類的藥物,為漢藥而又同時又登錄在西醫藥局方內的藥物, 然而兩者在治療學上的用法卻不一定是一致的。對於這類藥物,我特別想要研究它們在漢醫傳統上的用法是否合理。
第二類的藥物, 就是已知含有特定成分的生藥,這也是我最感興趣的藥物。因此,到目前為止,對於這些以科學方法抽出的有效成分,我已經在動物的身上,進行了許多藥理學的研究。 不過,關於這些有效成分在疾病的治療學上的價值,我幾乎完全沒有著手研究。關於這類藥物在治療學上的價值,我想對它們進行兩種研究:生藥在漢方醫學上的醫治應用以及有效成分的實驗治療學的效果。在研究室中以合理的實驗方式而發現的有效成分, 將其應用在人體上的研究,就像是對於木瓜葉中所含的calpain的研究。calpain不僅一般的藥理作用非常清楚,而且我們已經知道它對淡水地區的阿米巴原蟲有著十分強力的作用,所以它是否對於使人體感染赤痢的阿米巴原蟲也有同樣的效果,就成為一個非常有趣的問題了。我想,根據這種實驗治療學的方法,應該可以發現像是麻黃素 (Ephedreine) 、鹽酸sinomenine或是ピチロール(一種皮膚外用藥)[1]這樣有效的藥劑。相反地,對於至今還沒能以化學方法抽取出有效成分、但據稱在臨床上具有疾病治療效果的藥物,例如治療瘧疾的柴胡、常山的實驗,當先試著對它們進行更為精密的實驗治療學的研究,一旦實驗確定的確有療效,再逆向地將它們移到研究室裡面,進行精密的化學與生物學的試驗,這是十分重要的實際問題。
第三類的藥物,就是在科學上雖可以給予若干解說,但是由於今日的西藥的發展,已經沒有必要再使用的漢藥。此外,第四類的藥物,就是毫無學術根據的漢藥、完全基於迷信所使用的藥物,或者是完全基於錯誤的民間傳說而使用的藥物。對於這一類的藥物,我們當投入許多實驗治療學的研究而由大量的漢藥中將其指認出來,說明它們比不上西藥的理由及其所缺乏的科學基礎,並將它們公諸於世,同時採取方法儘速地將這類藥物摒除於漢醫藥的實際使用之外。
[29] 第二、漢藥以外之漢醫學研究 正如前述,我計畫的主要目的,是要研究漢藥的實驗治療學,但是在漢藥之外相關的問題,我也試圖進行系統性的研究。關於這一點,如前所述,漢醫學並不像現代醫學一樣具有科學的基礎。由於診斷法與檢查法上沒有應用化學與理學的方法,所以既不精密、也不確實。事實上,中國自上古以來就將易經用於政治、軍事、航海、乃至土木、建築上,同樣地,也以易經作為漢醫學的基礎。像它以哲學理論來進行病理的解說,由現代科學的角度來看,實在不得不說是極其幼稚的。由實際的角度而言,非常明顯地,它的解說和方法是一定無法應用到現代醫學上的,而且絕對沒有這種需要。是以,我所感到有興趣的問題是,對於西醫臨床專家做出正確診斷後的每一個疾病,漢醫會如何地試著解說?或者應當給予什麼病名?究竟那是全然錯誤的解說呢?還是說,即便解說是錯誤的,在實際治療時,難道就完全沒有任何助益嗎?在這些之外, 在漢醫的醫經學中還有下列具體的例子,像是關於人身血脈經絡骨髓的記述,疾病的陰陽表裡虛實寒熱,症狀的淺深劇易緩急新故氣火、還有風寒暑濕燥火這六門等等的術語,究竟相當於現代醫學理的什麼意義?作為診斷學的話,望聞問切發展到什麼程度了?在脈學上,脈的浮沈、乃至緩緊、遲數、滑濇等分類的價值,漢醫病名與現代醫學的病名之間的對照與比較。換言之,要系統地研究並科學地批判漢醫法的病理論、醫理論、症候論與診斷學, 以此來提供整理漢醫學的實際資料。
關於這些,「醫學博士」渡邊熙先生在他的《東洋和漢醫學實驗集》上卷第十五頁中,將漢醫法的哲學病理學三陰三陽,也就是大陰、小陰、厥陰、大陽、小陽、陽明這六個部位,解說並翻譯為現代胎生學中外胚葉、中胚葉、內胚葉系統的分類。然而,我想要根據今後的實驗研究來批判這個說法。
在這些問題之中,西洋醫學病名與漢醫學病名的比較研究,特別是其中傳染病病名的比較研究,不僅在學術上,在實際衛生行政上,甚至法醫學上都具有必要性。舉例而言,在漢醫中有白鵝這個病名。白鵝到底是不是僅指西醫所謂的「實扶的裡」(白喉)呢?還是它也包含壞疸性扁桃腺炎呢?又或者,白鵝之中的那些類別才是相當於「實扶的裡」(白喉)呢?這些問題弄明白了,當一般漢醫診斷出相當於「實扶的裡」的白鵝時,便應當讓他們向衛生當局報告。
按照這樣來做,西洋醫學者和漢醫生聯合起來一起研究的話,不止可以互相打開心胸、協力合作,實際上也會使我們獲得許多漢藥與漢醫學的知識,相信對於未來關於漢藥的科學研究而言,這些都是非常有價值的預備知識。
[30] 第三、由社會問題而見到的本研究的特徵以及對於一般社會的貢獻 在東洋應該大書特書的,就是以醫術作為治國濟民之道。像是帝王或是基於他的社會政策、或是由於他個人學術上的興趣,從而自行研究醫學;又如獎勵侍臣及學者收集散逸的醫書,以謀求醫術的進步。例如我國的光明皇后親身接觸不潔淨的病患,或是聖德太子在天王寺創立藥園與悲田院、聖武天皇敕命奈良的藥師建立亦藥園。此外,在平城天皇大同三年時,阿部真直等學者依之前的敕命,編撰大同類聚方,對於民眾的衛生與保健,還有當時的社會政策做出很大的貢獻。
在中國後漢的時代,也就是西元204年時,長沙太守張仲景的兩百多位族人在十年之間死於非命的超過三分之二,其中死於傷寒病的更占十分之七,基於這樣的悲痛,張仲景才寫出了《傷寒論金匱要略》。八百年後,晉代的王叔和將該書加以註釋增補,並命名為《傷寒論》。宋英宗於治平二年敕命高保衡、孫奇、林億等人校訂所有的醫書, 特別是《傷寒論》。之後,宋神宗敕命推動一個社會政策,要求中國全國的名家、舊家與醫家,向中央申告一切流傳的密傳與秘方。之後,又命令他們在中央的大醫院,對它們一一進行實驗,確認這些處方的效能。在此二十七年之後,由其中選出最優秀的處方,宋徽宗於大觀四年敕命陳師文非文宋元等人校訂局方書,出版《和劑局方》五卷並傳布全國。由於這些努力,一般民眾得到非常大的便益,然而,後世的人們卻過度地、盲目地將這些局方當成金科玉律,完全不再鑽研藥理及醫理,只是膚淺地拘泥于先人的成法,因反而導致醫學的衰微。一直要等到後來元朝李東垣與朱丹溪才得以振興醫學。
[30] 如同上述,醫學在東方被當成重要的社會問題來對待,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 到現在,無庸贅言地,醫事衛生仍是重要的社會問題之一。需要注意的是,今日是二十世紀的科學時代,因此,關於醫學的社會政策,不能無意識地將「遵古法製」當成金科玉律,而一定要採取適應新時代的方針。關於台灣的醫生制度,首先是在明治三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於全島舉行漢醫生的考試,並發出一千九百二十八名醫生執照,之後決定絕對不再給予許可,因而能夠逐漸地以修習西洋醫學的醫師來取代漢醫生,這是一個值得稱讚的、適應新時代的政策。要問為什麼的話,正如前面已經說過的,現在的西洋醫學大抵都有科學的基礎,不僅各種基礎醫學都十分發達,在實際診察病人的時候,它的臨床病理學、症候學、理化學的檢查法、診斷法與治療法都已經非常發達,整體而言,漢醫學是絕對無法與之匹敵的。
如此,台灣的漢醫生制度就隨著官許醫生的過世而走上自然漸減主義,那是一個極為適應時代需要的政策。然而,今日在關於這個政策的配套的相關處理上,免不了要受到輕忽、怠慢的批評。如前所述,漢醫,特別是漢藥,整體而言是不如西洋醫學的,但是其中確有不容小覻之物存焉。雖然是處於一種玉石混雜的狀態,但乃是因為不曾設立研究漢醫法之實驗治療學研究機關。因此十分令人遺憾地,洋醫界極少採用有效的漢藥,而且在實際治療上也無法具體地指出無效的漢藥與非科學的醫療方法。由於這個弊病的影響,西醫非常缺乏關於漢醫學、特別是漢藥的知識,此外,一般民眾也無法知道西醫學與漢醫學的優劣之處,所以有許多人仍然十年如一日地固守長久以來的因襲與舊慣。更有甚者,不具資格的醫師利用這個空隙而漸漸地囂張了起來。由於這些漢藥種商為了商業利益而做的宣傳效果以及漢藥價格低廉的原因,出現了今日這種奇怪的現象。在明治三十四年制訂官許漢醫生這個制度時,當時核可了一千九百二十八名漢醫生,之後由於每年有二、三十名醫生死亡而陸續遞減,到了昭和三年六月末全島的醫生數量僅存四百四十名,其中年紀最輕的也已經超過四十八歲。但和這個趨勢相反地,藥種商的數目卻逆勢地增加。在明治三十二年底,藥種商有1097家,在明治三十四年制漢醫制度時有1605家,大正九年3199家,昭和三年十二月變成2819家。由於這種情形,今後只要地方上沒有需要,就採取不給予許可的方針,在此同時,對於沒有執照卻從事醫師行為的人應當根據醫師法而加以取締。
此外, 關於缺乏醫師資格這一點,我不得不指出,現在的漢醫學一般而言都不如西洋醫學,另外,大多數的非醫師,都沒有接受有系統的醫學教育,且都缺乏公眾衛生、特別是關於傳染病的知識。
【31】 最後,我想要試著討論我計畫中的實驗治療科的特徵。首先,我想指出的第一點是,台灣有漢方醫但沒有漢醫醫院;另一方面在中國似乎有許多漢醫院與漢醫學專門學校的樣子。雖然目前我還沒有機會親身實地觀察,但我想有一天一定要去參觀一下。可是,根據聽到的消息,那些漢醫學校中全部的科目幾乎都和西洋醫學沒有關係,漢醫純粹教授漢醫學、並對患者進行漢醫式的診察。如果這是事實的話,這些事業或許有傳佈傳統漢方醫法的效果,但一定不能對漢醫學進行科學的研究,也無法對它們基於科學的批判而加以整理。如果根據我的想法,關於今後漢醫學的研究,是不會在漢醫自己手上完成的,而必須透過修習科學的洋醫學的醫者。
而且,不是我在老王賣瓜,必須由藥物學者與內科專門家與漢醫來合作研究。在這個意義上,我不能不說我關於實驗治療科的計畫是最理想的方法。
另一個特徵就在於,這個實驗治療科同時是一個研究機構和一個治療機構。關於在實際治療上,純粹漢醫到底具有多大的價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暫時存而不論,但在台灣的民眾中,到現在還有相當多的人,在生病時一定要尋求漢醫的診療,而且還宣稱即便要死也要死在漢醫的手上。
然而,我想收容的病人並不是要將所有的病人都強制入院,而只是要收容並治療想要接受漢方醫治療的患者,同時,在漢方醫之外,也可以接受到內科專家的診察,並且在有需要的時候,開給他們西藥。因此,和從頭到尾都是交給漢醫負責的情形相比之下,他們的處境是何等地幸福啊。此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在我所稱的實驗治療學的研究,是在實際治療的範圍之內進行的觀察,因此,和在研究室內進行動物實驗的情形相較之下,它的手段與方法都有著非常大的不同。
舉例而言,在進行實驗治療學的場合之下,藥物只能使用中毒量以下的藥用量。但是在動物實驗時,由最少有效量、藥用量、中毒量、乃至致死量,都會用來研究,以得知該藥物的一般作用。此外,在將它的有效成分用於實際治療之前,也會像前述第四研究法所描述的那樣,事先經過合理的實驗方法,因此對於患者而言,一點危險也沒有,也絕對不違反人道主義。實際上,西方的新藥通常就是經由這種方式而產生。另外,我的這個計畫的動機是學術研究,它的行為既是為了保健也是為了治療。俗語說,「醫者,仁術也」,我們的行動同時是施予仁術並對漢醫學加以整理,因此,可以大大地增進一般社會的保健。如果考慮西洋醫者的情形的話,由紅十字醫院為首、慈善醫院、施療醫院、乃至實費診療病院等,無論救它們設立的動機,或是診療行為,全部都配合保健治療的目的。此外,散居台灣各地的總督府醫院,也不是研究機關,而是治療機關,因此,它們也是純粹的治療病院。然而,各地的醫學校附屬醫院的目的就不是治療, 而是醫學教育,也就是為了便於學生學習的目的而設立的,不過,它的行為同樣地不會違反保健救療的目的。此外,在私立病院以及個人開業醫的診療中,十有八九都是基於營利的目的。在這種情形之下,他們的診療行為雖然是營利的手段,但只要是正當地經營醫業,因而符合保健、救療的目的, 也可以稱得上是施予仁術。因此,基於這個理由,政府不向他們徵收營業稅。然而,如果由這種動機論而言的話,究竟開業醫的收益與我們的學術研究何者比較高尚這個問題,仍有討論的餘地;但我所主張的漢藥實驗治療科,由人道立場而言,是一種正當的仁術的施予,這一點是很明白的。
然而,似乎有一些在本島開業的西醫認為,如果研究的結果顯示,漢醫學、特別是漢藥有效的話,一定會使漢醫生勃興,所以反對我的研究計畫;相反地,有一些漢醫生與漢藥店也擔心,如果研究的結果顯示漢藥無效的話,漢醫是不是會自取滅亡?兩者都是基於自己的利益出發的言論。就我作為一個學者的立場,總而言之,無效的藥物不能說成是有效的,有效的藥物不能說成是無效的,一切都要依據科學的真理來做判斷。
其次,我想介紹屏東的醫家吳媽西君。吳君是一位熱心的漢藥研究家,會給自己的患者服用有效的漢藥與民間藥,然而,另一方面,他也強烈地主張要對錯誤的漢醫法、漢醫店、以及無照醫生進行取締與管理。我要對他這種熱心的態度表示敬意。假如本島開業醫中有很多像吳君這種熱心人士的話,我想目前的這種處於渾沌狀態的漢醫藥問題會大大地改善。
從本島中部和美庄開業的張君處得知,啓源氏幸運地成為當地的開業醫。所以如果啓源氏對實際漢醫學的問題有興趣的話,希望不是紙上的空談,而是關於漢藥實際治療的實驗,有效的也好、無效的也好,希望啓源氏能報告實際的結果。即便不知道背後的道理,只要提供了事實,便可以作為我們可以參考的研究材料。
不過,關於漢醫學的終局的問題,是一個應當要依據我今後的研究與實驗的結果而討論的問題。在這種玉石混淆的狀態下的多數漢藥與民間藥之中,如果在治病上是有效的藥物是佔多數的話,便對洋醫者與洋醫學生教授漢藥及其處方學的選修課程,並使他們對其加以實驗,這樣他們很容易地就可以同時擔任西醫兼漢方醫。依情形之不同,西醫師都有一般基礎醫學、特別是藥理學與臨床醫學的知識,藉由這些知識背景,只要能知道有效漢藥的作用與應用,並可以自由地經營漢方醫。此外,基於這一點,他們也可以滿足有一部份民眾想要服用漢藥的需求。如果這樣做的話,等到台灣不再存在擁有免許狀的漢醫生時,一般民眾也不會因之感到有所不便。此外,如果實驗的結果發現有用的漢藥並不是很多的時候,便將他們編入一般的西洋藥物學之中,也就是一個解決之道。另一方面,如果實驗的結果發現漢藥乃至漢醫法的一部分、甚至全部都全然沒有價值的時候,便將這一個事實公諸於世,一般民眾應該會毫不留戀地、及早捨棄漢醫法而專心地採納西洋醫法。如此一來,不僅漢醫學的根本問題可以得到解決,漢醫與洋醫之間長期對峙的狀況,也終於會消失於無形。我想,到那時,當局的漢醫生自然消滅的政策才能終於得到美好的結局。是以這個政策將和鴉片上癮者的漸進政策一起成為世界醫政史上永遠相互輝映的政策。
最後,我想再次強調,在今天,漢醫學是處於應當要研究與整理的時代,而不是振興與宣傳的時代。此外,關於今後漢醫學的問題,我相信不應該只存在紙上的議論,而應當基於科學的方法、先進行實驗性的研究,而後再加以整理、解決。
以上我的長篇大論打擾了讀者諸君的清聽,其實只不過是在描述關於漢醫學、特別是漢藥的現代一般見解,以及對於漢醫學、特別是漢藥研究方法的管見。依我的想法,漢醫學不單只是台灣的問題、也不特別是中國的問題、而是橫跨東洋全體的醫學的大問題,為學術上與實際社會上都極為重要的問題。對於這樣的大問題,有誰會認為說可能夠以一個人的力量來解決的呢?因此,對這個問題有興趣的人們,我懇切地希望你們能以真摯的態度、以學問為目標、或以人道為考量, 一同協力奮鬥向理想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