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史料讀書會
 
 
最後更新時間:
2016年1月29日 星期五 10:43->->->
讀書會目的

  主辦單位: 國立臺北大學歷史學系(山口智哉)
  合辦單位: 中研院史語所法律史研究室(柳立言)
  成員: 名單連結
  地點: 史語所研究大樓704室
 
主題: 宋代法官如何審判靈異案件:《名公書判清明集》與《夷堅志》
            (請注意,不是冥判,是人間法)

目的
1.訓練如何找史料
2.訓練如何從法律史角度分析史料
3.訓練如何利用史料建立論文架構

楔子
台灣法官如何審判靈異案件。以妙天禪師神通案(1997-2012)為例:
1. 找出判詞
2. 從判詞找出法官對靈異力量的看法
3. 找出判決妙天禪師「宗教欺詐」無罪的原因

   宋代法官如何審判靈異案件

 

 (一) 立法
1. 如何找出宋代針對宗教性犯罪的法律規定?
2. 將相關法規分為兩大類:適用於所有宗教信仰者的,和針對特定宗教信仰者的,如巫、僧、道等。
3. 了解法條,用白話解讀,並找出立法所根據的原理

 

(二) 司法
洪邁《夷堅志》的案例
1. 魯迅等人將《夷堅志》視為文學類之小說,您同意嗎?《聖經》是小說還是歷史?
2. 洪邁自己如何看待《夷堅志》,請到《夷堅志》裡找出相關史料。
3. 洪邁如何「查證」《夷堅志》故事的真實性?
3.1請到《夷堅志》裡找出相關史料
3.2請將史料分門別類,看出洪邁的各類「查證方法」。
3.3 這些查證方法算不算史學方法?不要忘記洪邁本人是史官。
3.4 這些查證方法能證明甚麼和不能證明甚麼?
3.5 就能夠證明的部分,您認為該故事曾經真正發生嗎?
3.6 即使真的發生過,哪些部分可信?哪些部分不一定可信?
4. 《夷堅志》厚達1844頁,如何找出其中的靈異案件?

   


 
次別 日期 報告人 題目 評論人 責任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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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宋代如何審判靈異事件
資料兩篇:、《名公書判清明集》目錄頁538-549
  柳立言: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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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反省前次討論    
  1.六問〈宋中山劉君墓誌
2.讀用四六文寫成的詔令,找出宋代一些法律原則(宋太祖詔令10則
  柳立言: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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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反省前次討論   柳立言:紀要(附件 毛遠明,《碑刻文獻學通論》(北京:中華書局,2009),第七章〈碑刻文獻研究的展望〉(頁540-671)大綱)
全體成員 1.宋代鬼神觀
同學自選一篇宋代神鬼觀相關論文閱讀,報告5分鐘讀書心得,並請兩位同學作結(見5月9日)。
  劉祥光
張庭瑀 2.宋代法律與靈異事件
張庭瑀同學參考〈從《宋大詔令集》看太祖朝的重要法制問題〉和〈吏理中的法理:宋代開國時的法制原則〉,PPT報告
  柳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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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反省前次討論   柳立言
周余霑
林怡玟
1.宋代鬼神觀
1.1前次心得報告整理(周余霑報告林怡玟報告
1.2導讀吳展良〈朱熹之鬼神論析義〉、陳淳《北溪字義》 頁56-67(周余霑報告林怡玟報告)
柳立言:意見 劉祥光
施天宇 2.宋代法律與靈異事件
胡石壁,〈巫覡以左道疑眾者當治士人惑於異者亦可責〉(施天宇報告
  柳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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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周余霑
林怡玟
1.宋代鬼神觀
再讀陳淳《北溪字義》 頁56-67
周余霑:報告ppt
林怡玟:報告、ppt
陳品伶、張庭瑀:意見 柳立言
林明
畢群
陳建志
2.宋代法律與靈異事件
《宋史.范應鈴傳》(林明、畢群報告
范西堂,〈提刑司押下安化曹萬勝訟曹九師符禁事〉(畢群報告
范西堂,〈寧鄉段七八起立怪祠〉(林明報告
胡石壁,〈不為劉舍人廟保奏加封〉(陳建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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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反省前次討論   柳立言
施天宇 宋代的縣尉(1)
宋祁〈許州長葛縣尉㕔壁記〉(報告
  劉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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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施天宇 反省前次討論
宋祁〈許州長葛縣尉㕔壁記〉六問(報告
  劉祥光
陳建志 宋代的縣尉(2)
毛滂 〈郢州新修縣尉司記〉(報告補充
柳立言:意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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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陳建志 反省前次討論(同宋代的縣尉(2)報告)   劉祥光
陳建志 宋代的縣尉(2)(報告
毛滂相關材料:
1.《東堂集》卷10〈趙氏夫人墓誌銘〉頁290-921。
2.卷8〈上饒州安太守論朱逮獄書〉頁217-219。
柳立言:意見補充延伸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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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陳建志
張仲元
反省前次討論
毛滂的法學素養
陳建志:報告
張仲元:報告
  柳立言
林明 宋代的縣尉(3)
吳儆〈休寧縣尉㕔壁記〉(報告補充
馬泓波:補充 劉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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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林明 反省前次討論(報告   馬泓波:補充1補充2
張仲元 反省前次討論:構成鬥殺之要件(報告  
吳蕎安 宋代的縣尉(3)(報告
吳儆相關材料: 吳儆〈論廣西治盜賊〉
柳立言:宋代官制補充(張希清,《宋朝典章制度》(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1)前言、第二章〈職官設置制度〉、第三章〈職官管理制度〉,頁2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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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反省前次討論    
林怡玟
江趙展
宋代的縣尉(3)
吳儆相關材料:
1.吳儆〈縣令〉(林怡玟報告
2.吳儆〈與南軒論盜賊書〉(江趙展報告
  馬泓波: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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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林怡玟
江趙展
反省前次討論(江趙展報告   劉祥光
林怡玟
施天宇
問題意識:以寺廟碑刻探討婦女的地位(林怡玟報告)(施天宇報告   柳立言:意見
江趙展 宋代方志(1)(資料報告
朱長文〈《吳郡圖經續記》序〉《全宋文》v.93, p. 148
參考資料:
1.鄧小南,〈北宋蘇州的士人家族交遊圈──以朱長文之交遊為核心的考察〉,《國學研究》3(袁行霈主編,北京:北京大學版社,1995.02),頁451-488。
2.鄧小南,〈朱長文家世、事歷考〉,《北大史學》4(北京大學歷史系編,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08),頁72-87。
  李宗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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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江趙展 反省前次討論 :朱長文〈《吳郡圖經續記》序〉(報告   李宗翰
林明
張庭瑀
反省前次討論 : 問題意識—以寺廟碑刻探討婦女的地位(林明報告張庭瑀報告   柳立言
黃亮清 宋代方志(2)(資料報告
趙汝談〈《吳郡志》序〉《全宋文》v.289, p. 102
  李宗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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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黃亮清 反省前次討論 :趙汝談〈《吳郡志》序〉(報告   李宗翰
畢群 反省前次討論 :導讀鄧小南〈北宋蘇州的士人家族交遊圈──以朱長文之交遊為核心的考察〉、〈朱長文家世、事歷考〉二文(報告  
張庭瑀 宋代方志(3)(資料報告
董棻〈《嚴州圖經》序〉《全宋文》v.199, p.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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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張庭瑀 反省前次討論:董棻〈《嚴州圖經》序〉〉(報告   李宗翰
林怡玟 宋代方志(4)(資料報告
羅濬〈寶慶《四明郡志》序〉《全宋文》v.294, p.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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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議程
林怡玟 反省前次討論:羅濬〈寶慶《四明郡志》序〉(報告   李宗翰
畢群 宋代方志(5)(資料報告
傅兆〈重編《吳興志》序〉《全宋文》v.287, p.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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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議程
畢群 反省前次討論:傅兆〈重編《吳興志》序〉(報告   李宗翰
周余霑 宋代方志(6)(資料報告
周應合〈景定修《建康志》本末〉《全宋文》v.349, p.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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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盧俊丞
鄒佩恩
《武義南宋徐謂禮文書》(包偉民、鄭嘉勵編,北京:中華書局,2012)「錄白告身」第一卷圖一至圖三,「嘉定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授承奉郎告」,頁5-7。(資料盧俊丞報告鄒佩恩報告   鄧小南:補充
施天宇 同書「錄白告身」第一卷圖七、八、九、十,圖十七,「紹定二年七月二十六日轉宣義郎告」,頁11-14、21。(資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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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周余霑
張庭瑀
反省前次討論
1.周應合〈景定修《建康志》本末〉(周余霑報告
2. 六篇地方志之反省(張庭瑀報告
  李宗翰
李政雲 同書「錄白敕黃」圖一,「嘉定十四年五月  日差監臨安府糧料院牒」,頁37(資料   鄧小南:補充
鐘鳴 同書「錄白敕黃」圖二,「紹定二年五月  日差知平江府吳江縣丞牒」,頁38(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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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樊霖涵 同書「錄白印紙」第一卷圖一,「嘉定十四年五月 日擬注監臨安府糧料院」,頁55(資料報告   鄧小南:補充
林明
崔玲
同書「錄白印紙」第二卷圖七、八,「紹定四年三月 日知平江府吳縣丞第一考成」,頁70-71(資料報告  
吳樾 同書「錄白印紙」第三卷圖八,「紹定五年八月  日賈涉等保狀」,頁81(資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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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吳樾
張仲元
鐘鳴
樊霖涵
宋代的奢侈問題(1)
關於「宋代的奢侈問題」提問(張仲元報告吳樾等報告
  山口智哉
周余霑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19,仁宗景祐三年(丙子,1036)八月詔(資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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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周余霑 反省前次討論(報告    
李政雲 宋代的奢侈問題(2)
《政和五禮新儀》卷首(資料報告
  山口智哉: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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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
李政雲 反省前次討論(報告    
施天宇 宋代的奢侈問題(3)
《夷堅志》丁志卷六〈奢侈報〉(資料報告
  山口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