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史料讀書會
 
最後更新時間:
2014年1月6日 星期一 8:56->->->->
讀書會目的

  主辦單位: 金門大學華語文學系 & 史語所法律史研究室聯合主辦
  負責人: 李宗翰 & 柳立言
  成員: 名單連結
  地點: 史語所研究大樓704室
 

         本讀書會的主要目的,是訓練撰寫論文,也就是訓練大家的問題意識與分析、論證方法(而不是提出具體的研究成果)。不論當次是否輪到您報告,我們會要求每位同學在每次讀書會前都要做充分的準備,因此請各位三思之後再決定是否參加。讀書會進行的方式如下:

    1. 本次讀書會共有十七位同學(包括博士後、博士、碩士、大學生),每位同學均報告一次,主要是個人的論文或學校作業,已完成的或構想中的都可以。原則上先排已有準備的。博士後和博士生安排在考試等時段,讓碩士和學士休息。目前共十二次。另外隨機加插四次,全年共十六次。

    2. 報告內容分五大項:

 

 2.1題目的重要性何在。
 2.2提出最重要的論點,以自己的為主,亦可指出別人的有何問題。
 2.3應採取哪些切入點,才能較完滿地論證自己的論點,即大題目下的中小題目。
 2.4支持自己論點的最重要一手史料若干條,只要列出來,不必書面分析,只要在現場口頭說明。
 2.5參考書目,並挑出最重要的二手著作一至兩篇,製成pdf檔傳來。

 

    第一至四項合計不超過三千字,開會前兩周送給全體會員。
    口頭報告以一小時為限。

    3. 每次報告均設兩位評論人,每人不超過二千字。

    4. 參考資料:〈閱讀二手資料需知〉(陳品伶、高愷謙整理)


 
次別 日期 報告人 題目 評論人 責任老師
1
02/16
洪麗珠
談元代分產案件中的「分家」問題
報告論文
李如鈞:意見
徐力恆
柳立言:意見
2
03/23
議程
洪麗珠
對上次議題「分家:元代」之反省報告
讀新資料兩則:唐代敦煌分家書及論文〈羽53《吳安君分家契》〉、宋代某官員的判案「從事郎趙繼盛墓誌銘」
劉川豪
宋高宗朝三衙軍的重建與三衙主管將領
報告
孫浩偉:意見
柳立言:意見
李宗翰:意見
3

04/27
議程

劉川豪
對上次議題「南宋軍政:三衙」之反省報告
讀新資料:《宋朝諸臣奏議》目錄的37至38頁,奏議的724至728頁
孫浩偉:意見
柳立言:意見
林煌達
武義南宋徐謂禮文書
淺論宋代敕授告身──以妙應真人告詞與徐謂禮告身為例(報告
柳立言:同學評論須知
李如鈞:意見
吳婉寧:意見
李宗翰:意見
4
05/25
議程
張庭瑀
傳統的維護(問題報告
全體成員
徐力恆
環繞宋代書信之研究
對李綱和呂頤浩之間書信溝通的分析(報告
柳立言:意見
洪麗珠:意見
劉川豪:意見
林煌達:意見
5
06/29
議程
林思吟
陳品伶
對上次議題「宋代書信」之反省
影響書信功效之因素 (報告
吳婉寧
周晟鳴:意見
林巖:意見
吳婉寧
周晟鳴
讀新資料 :謝枋得〈卻聘書〉及妻李氏〈托孤母氏書〉(報告
林思吟、陳品伶:意見
廖宜方
帝制中國紀念前代君主之歷史(兩漢至北宋)報告1報告2附表
張維玲:意見
李如鈞:意見
柳立言:意見
李宗翰:意見
6
07/20
議程
張維玲
李如鈞
對上次議題「帝制中國紀念前代君主之歷史(兩漢至北宋)」之反省(報告
廖宜方:意見
柳立言:意見
李宗翰:意見
所有學員
討論新題目:成為一位優秀研究者的條件(報告

所有老師
柳立言:意見
李宗翰:意見
薛磊:意見

 
全體成員
選定宋(唐、元)代之重要問題報告
張庭瑀、孫浩偉:意見
薛磊
7
07/27
議程
張維玲
宋元明家庭規模與家族組織的發展與演變(報告回應1回應2
洪麗珠:意見
劉川豪:意見
廖宜方:意見
洪麗珠
劉川豪
陳品伶
孫浩偉

對上次議題「優秀研究者」之反省
劉川豪:報告
洪麗珠:報告
陳品伶、孫浩偉:報告

周晟鳴:意見
林思吟:意見1意見2
8
08/10
議程
陳品伶
代留夢炎覆謝枋得覆信報告
李如鈞:意見
洪麗珠:意見
李宗翰:意見
洪麗珠
劉川豪
對上次議題「宋元明家庭規模與家族組織的發展與演變」之反省
劉川豪:報告
洪麗珠:報告
張維玲:意見
廖宜方
柳立言:意見
林岩 
研究討論 
〈南宋學校取士諸問題考論〉(報告文章附表
 張維玲:意見
 李宗翰:意見
 張維玲
 〈南宋的待補與待補太學生〉(報告文章
 林岩:意見
9
08/24
議程
李如鈞
洪麗珠

對「代留夢炎覆謝枋得函」之反省
洪麗珠:報告
李如鈞:報告

陳品伶:意見
柳立言:意見
 李宗翰
李如鈞
劉川豪
對〈南宋的待補與待補太學生〉之反省
張維玲
 李宗翰
10
09/14
議程
張庭瑀
孫浩偉

對「宋代重要問題」之反省報告

李如鈞:意見
李宗翰:意見
李如鈞
詹今慧
讀新資料5篇
李華瑞〈近三十年來國內宋史研究方向博士學位論文選題取向分析與思考〉,《歷史教學》2009.12,頁72-77;另收入李華瑞,《視野、社會與人物——宋史、西夏史研究論文稿》(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頁413-424。(文章
李華瑞〈改革開放以來宋史研究若干熱點問題述評〉,《史學月刊》2010.03,頁5-27。(文章
高明士〈台灣近十年來(1995~2004)大學文史研究所對中國法制史研究概況 〉 ,《法制史研究》第七期(2005.06),頁343-356。(文章
高明士〈臺灣近五十年來大學文學院法史學研究趨勢:以博碩士論文為分析對象〉 ,《法制史研究》第十七期(2010.06),頁149-172。(文章
黃源盛、黃琴唐、江存孝,〈薪傳五十年─台灣法學院法史學碩博士論文〉,《法制史研究》第十四期(2008.12),頁163-219。(文章
均由作者提供並允許上傳,僅作學術用途。
陳品伶、孫浩偉
李宗翰
陳品伶

如何分析「政治文化」和如何應用這概念於我們的研究報告

張維玲:意見
劉川豪:意見
李宗翰:意見
11
09/28
議程
陳品伶
孫浩偉
對「讀新資料5篇」之反省(報告
李如鈞:意見
詹今慧:意見
李宗翰
劉川豪
張維玲
對「如何分析『政治文化』和如何應用這概念於我們的研究」之反省
張維玲 :報告
劉川豪 :報告
陳品伶:意見
柳立言:意見
李宗翰
陳品伶
孫浩偉
新統治階級之形成:所謂士大夫共治天下報告
劉川豪、張維玲:意見
李宗翰
李如鈞
洪麗珠
宋代的告身報告
劉川豪、張維玲:意見
李宗翰
12
10/26
議程
全體成員
閱讀一手史料須知:以紹興十三年二月十二日史料為例
全體成員
陳品伶、孫浩偉:意見
柳立言
李宗翰
全體成員
可進一步研究的唐宋元代重要問題(請見議程附件)
山口智哉:日本學界對十個問題的新、舊研究
李如鈞、詹今慧:法律 (報告
倪紹恩:中央集權、君主獨裁與相關制度(報告
張維玲 :科舉與教育 (報告
全體成員
山口智哉
山口智哉
中日物質文化之交流—從日本國寶宋代天目盞談起報告
陳韻如:意見
柳立言
13
11/30
議程
陳韻如
對上次議題「中日物質文化之交流—從日本國寶宋代天目盞談起」之反省報告閱讀筆記補充
山口智哉:意見
李宗翰
劉川豪
張維玲
對上次議題「新統治階級之形成:所謂士大夫共治天下」之反省
新資料:鄧小南〈從「按察」看北宋制度的運行〉,《近世中國之變與不變》(臺北:中央研究院,2013),頁53-104。(文章
作者提供並允許上傳,僅作學術用途。
張維玲 :報告
劉川豪 :報告
陳品伶、孫浩偉 :意見
李宗翰:意見
14
12/28
議程
詹今慧
中國古代法形成計畫書報告
李如鈞:意見
李宗翰:意見
李如鈞
讀新資料《洞穴奇案》
李如鈞 :報告
林思吟、倪紹恩、孫浩偉、陳品伶、張庭瑀:報告
詹今慧
李宗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