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京兆地區秩序的控制(摘要)

張榮芳 教授

   

  本文以唐代首都長安為中心的京兆地區為範圍,說明有唐近三百年中承平、動亂時期政治、社會秩序的維護、破壞與重建。

  唐承隋制,立都於長安,作為國家的政治、軍事、社會、經濟、學術與文化中心。唐初以長安、萬年二京縣,加以周邊畿縣,合為雍州,至玄宗開元元年〈713〉改名京兆府,領京畿二十三縣。 

  京兆府管理京畿地區,置牧一人,以親王為之,「掌清肅邦畿」的秩序維護,而實際行政則歸京兆尹,以「綱紀眾務」,其下置各級官吏佐史管理京畿地區各項事務,維護社會秩序。同時為了加強都城警備與社會治安,長安城中宮城禁苑有北軍,皇城內、外東西則為南衙駐軍,另有金吾衛將軍擔任之左右街使分察外郭城街衢治安,殿中侍御史之左右巡使分察坊里治安。

  自唐肇建迄於唐亡近三百年中,長安歷經大小動亂三十餘次,就中小規模動亂倚賴既有體制即可控制政治社會秩序,但是安史之亂、吐蕃入寇、朱泚之亂、黃巢之亂與唐末藩鎮之亂等五次大規模亂事,導致首都淪陷,京兆地區也在唐敵雙方爭戰當中陷入戰火,上至君主、文武百官,下至庶民百姓,都不免受到波及。有隨君主播遷者,有匿居山野者,有附賊任官者,有被亂兵所殺者,不一而足;當亂軍攻陷長安之後,由於唐室並未完全喪失關中的控制,雖稱帝置官,或仿舊制設京兆尹負責京畿秩序,實則以軍將主持控制京兆地區。然因亂事,不免對京兆地區造成破壞,迨唐軍收復京師後,首要之務便是由京兆尹負責重建秩序。歷經多次戰亂,猶能維持相當程度的規模與秩序,但至唐末昭宗時期強藩李茂貞控制京兆,宮室市肆「燔燒俱盡」,朱溫強迫昭宗遷都洛陽,盡毀長安宮室,居人按籍遷居,長安遂失卻昔日的帝都光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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