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州縣吏員政治社會地位的變遷

林煌達

 

 有關唐宋地方社會經濟的變遷,可由州縣衙門吏員、職役的變動觀察印證。

 唐朝歷經安史之亂後,社會經濟發生急速的轉變,為了有效徵收賦稅,州縣普遍設置財經吏員,以孔目官而言,原本只設置於集賢殿書院,負責書籍的管理;後普遍設置於中央三司、地方巡院、使院、節度觀察等部門,甚至一般州軍,而其職責也轉換成處理賦稅的徵收。這些財經吏職人員專業化的素養,使他們能有效處理賦稅的徵收,藉此獲得當權者的重用,五代時的孔謙、楊邠、王章等財經吏職,皆由此升遷高職,說明當時社會階層流動的多元性。此外,州縣衙門為了應付日益繁雜社會問題,除了增加吏額數外,也將業務更細緻的分工化,此從吏員名稱的增多看出來。而原本臨時性質的差役,也因為業務的需要,被要求長期服務地方衙門,馬端臨稱為「職役」。這些「職役」部分被吏職化,部分則歸回差役性質。然不管是吏員或是差役,他們是直接和地方各社會階層接觸的人,經常會利用本身的專業性,舞文弄法,激起民怨。但面對社會經濟快速變動的情境下,政權必須依賴他們的專業處理州縣衙門日益繁雜的業務,並未想裁撤他們,而只能設計許多制度來管理他們。

 

 
   
兼任助理:蔡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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