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牙人活動與商業發展

梁庚堯

 

 

 牙人以引領買賣雙方進行交易為業,在唐代已可見到他們活動的蹤跡,到宋代更活躍於各類商品的交易中,並且擴大他們的活動到仲介買賣以外其他方面的活動。自唐至宋,商業有了明顯的發展,牙人的活動方式自應隨著商業的發展而有所改變。


本子計畫擬從時間的推移,看自唐經五代到宋此一較長的時段中,牙人活動與商業發展關係的變化。在因商業發展而日漸複雜的唐宋商業組織裡,牙人的角色如何逐步地隨之而發生變化?他們的活動如何在國家法律、政府規章與社會習俗的規範下,連結起此一組織的各個部分,而使整個經濟秩序順暢地運行?商業組織的日漸複雜,是否也使原有的規範有時而窮,他們的行為因而有較多逸出常軌的機會,而導致經濟秩序的運行發生窒礙,並迫使國家與社會不得不考慮為適應社會變遷而調整規範?


在這段時間裡,唐建中元年(780)兩稅法的頒佈可以作為一條界線,政府自此正式承認土地私有制度,田產的交易此後愈來愈頻繁;北宋乾興元年(1022)制定賒買法令可以作為另一條界線,政府自此接受以賒買的方式進行交易,大宗商品的交易於是確立了新的型態,意味著商業活動有了更大的擴張。擬以此兩項法令的頒布為基線,排比商品交易及牙人活動有關法令的先後順序,並搜集相關史實,與法令互相配合,比較前後三階段的同異,以了解其間的延續與變遷。

 

 

 
   
兼任助理:李如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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